1月2日上午,新组建的校教学督导委员会举行本学期第二次工作会议,讨论制定新的校教学督导工作细则,并明确下学期督导工作计划。会议由教务处副处长左达峰主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主任万洪英以及督导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校督导委员会主任程艺就新修订的督导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作了说明,与会督导委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 新修订的校教学督导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的主要特点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实现督导工作全覆盖,督导范围涵盖了本科生和研究生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以及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安排的其它督导工作。二是采取了常规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每学期有重点地选择若干专题,开展专项督导,做到督导工作的“点”“面” 结合。三是更好地把教学督导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结合起来。四是强化督导成果的运用,鼓励督导委员在督导过程中及时与督导对象进行沟通交流,对督导中发现的亮点和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院系反馈,每学期形成督导工作报告。五是明确督导工作要求。 督导委员们还就督导工作需要关注的重点、督导方式等交流了经验,提出了建议。 此外,本次会议拟定了下学期的两项专项督导内容:一是针对“本硕贯通”课程开展专项督导,二是对入职不到五年的教师课堂教学开展专项督导。 根据本次会议讨论形成的校教学督导工作细则将于近期发布。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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