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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赴美华女为何喜欢留在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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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梦者 发表于 2011-5-5 22:22: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人民网讯 来到美国和华人聊起天来,经常可以听到这样的议论:赴美的大陆华人当中,男人大多相对愿意海归,女人大多愿意留在美国。这个说法有多少统计学的根据很难说清楚,但接触华人多了,你就会发现,来到美国的不少中国女人很容易适应这里的环境,想“海归”的大部分是男人。这是什么原因呢?说出来,这里的奥妙倒有几分趣闻。

一是来美华女很少有什么“剩女问题”。日前,几家美国权威媒体做了个美国人择偶取向的调查。结果表明,美国白人女士中表明择偶有种族要求的占73%,其中64%的人表明只找白人男士;美国白人男士有59%的人表明择偶时有种族要求,这些有种族要求的男士中,有近一半的人表明愿找亚裔女士为偶,东亚裔男士则被93%的有种族要求的美国白人女士排除在择偶选择范围之外。

这也就是说,美国白人女子大多不愿意嫁给亚裔人,当然也包括咱们华裔。因此,咱们华人里的男人在美国择偶就受局限,弄不好就成了“剩男”。我们老两口在返回国内的飞机上,就遇到了这样一位“剩男”,他来西雅图五年了,工作很顺心,收入也很可观,就是难以找到配偶,一气之下,辞去了工作,下决心当海归了。可是,中国来的女孩子就不会遇到这个问题,原因就是美国男人择偶取向对种族没有那么多挑剔,中国女人来到这里不愁嫁。即使学业或工作一事无成,最后找个老美嫁了,一样也能弄个绿卡。

二是来美的华女很少有什么“减肥压力”。美国人胖子多。据权威机够调查,美国四分之三的人存在肥胖问题,这个问题甚至严重到影响美国招募军人,造成兵源不足,原因就是胖子太多了,符和服兵役的人员不足了。

这可不是危言耸听,美国的主要媒体去年都有报道。咱们的肥女要是到了美国,一般都成了“窈窕淑女”。

美国白人女子年轻时很漂亮,上点年纪就显老了。咱们中国女孩子就比较“抗老”,岁数大些反倒比白人显得年轻,在老美男人看了那就更年轻漂亮了。特别是咱们中国胖女人在美国一点也不显胖,华女减肥的压力也就减轻了。

一位在美华女曾经这样述说了她的切身感受:“做为一个已经是孩子他娘的女人来说,有个小小的原因让我喜欢待在美国。打小,往好了说,我长得娇小玲珑;往坏了说,那是面黄肌瘦。咱爹咱妈看重身体健康要比学习高了个好几个坎,家传又好吃,所以家里的银子都砸到吃上,营养啊!别说,管用,打10岁起,咱这身体(结实程度,不是身高)就是那芝麻开花节节高了。从这儿往后,咱就在‘胖乎乎’、‘傻乎乎’俩‘乎乎’中茁壮成长起来。等到了美国,满大街都是顶着俩‘乎乎’的人,咱就不显山不露水地汇入 ‘胖乎乎’、‘傻乎乎’的人民汪洋大海里啦。

回国度假,不论是亲戚还是朋友端详一下总说‘又胖了些, 不能再胖了啊…’, 更关切的还有‘听说在美国念书打工挺辛苦的,你怎么也没瘦呢?’倍受刺激之下,听得咱诺诺点头称是,打心眼里觉得真是辜负了乡里乡亲的期望。赶着上街买衣服,那打击就更大了去了。

在美国咱穿小人号(petite)里的小号(S),但在国内买衣服售货员瞟一眼就给咱拎出件特大号(XL),别说,多半合适,咱不能有脾气。这还是在北方,要是去南方盛产苗条淑女的地方,给个特特大号(XXL)咱兴许绷着气都穿不进去呢。家在北方,知足吧咱!

在美国,那就不一样了,胖瘦和国内不一个标准啊。办公室里,咱边上坐着个磅数上和一年里天数差不多的同事,对门是奔300磅去的同事,咱出出进进就成了苗条的了。

赶上一年咱娘给买了件掐腰的夹大衣,再穿上双高跟的靴子,咱同事看了赞美说‘willowy ’(苗条如杨柳般),说出来倒吓咱一跳,咱这辈子也没人赞扬过咱身材‘杨柳’啊!合着到美国乡下‘插队’,咱给‘锻炼’的脱胎换骨了。别说,人就是听不得好话儿,这不,那天咱也轻飘飘了一阵子,昂首挺胸踩着高跟鞋微微一摇,走起路来真觉得有那么点儿‘风摆杨柳’的感觉。

还好,咱自知之明的弦还是绷得挺紧的,回家掐掐身上的肉,知道那是幻觉,当不了真。去医院检查身体,这年头大家恐癌。咱这儿刚一提怎么自个儿摸着有个肿块,本来公事公办的护士脸就变了色,上来仔仔细细给咱检查,摸了一阵子,护士的声音一下子很轻松,‘蜜糖,你太瘦了,那是你的肋骨啊!’

您说说,胖人中选瘦子,能可着劲吃不用老惦记着,还动不动有人叫着你‘蜜糖’,这感觉能不好吗?!所以,留在这里感觉挺好的,呵呵!” 怎么样,这位华女的感受很有说服力吧。

三是来美的华女很少有离婚后的“生活难题”。这老美很讲究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有关法规也很健全。你的老公要是出了轨,或是劈了腿,乃至闹到和你离了婚,华女们也不用为离婚后的生计问题发愁。你若没有工作,即使离婚后,前夫也得供养你,且生活水平不能低于美国的平均水平。同时,你们的孩子,一般也会判给妈妈,前夫也要供养,供养标准一般都比较高,孩子根本用不了。美国不少女子离婚后,经常找情人,条件要是不如前夫就是不结婚,只要不结婚,前夫就得供养。我们住的那个社区就有一对离婚的夫妇,男的每天拼死拼活的上班挣钱,一年四季难有轻闲;女的带着孩子在家里悠哉游哉,孩子一放假,就领着孩子到温哥华旅游去了。离婚没两年。男的死皮赖脸的又要求复婚,女的又端起来了,提了一大堆条件,男的算是彻底服了,最后是条条答应,方才作罢!

          怪不得不少华女们愿意留在美国,有了这三条,这些华女们难免“乐不思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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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gWang 发表于 2011-5-6 22:30:02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呵呵,
挺在理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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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摆柳 发表于 2011-5-6 21:34:11 | 只看该作者
酱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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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子 发表于 2011-5-6 20:56:33 | 只看该作者
好像是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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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hxah2004 发表于 2011-5-6 10:20:51 | 只看该作者
有些歪道理。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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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科学家 发表于 2011-5-6 10:00:42 | 只看该作者
A-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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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zhu189 发表于 2011-5-6 09:13:51 | 只看该作者
好像挺好的,我家是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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