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一口一乐 于 2022-1-26 09:12 编辑
权威
(纯是故事,请勿对号入座)
我备好酒菜, 朋友的故事就来了:
三九天里, 屋外苍白的天空连一丝云朵也看不到, 屋内空调呼呼地吹着暖风。 一个小型而又关键的会议将要在这里举行。
小型,是开会只有九个人; 关键,因为将要裁决百十来号员工中六七个人的晋升问题。 规则简单粗暴:票决。
开会时间已过, 然而由于票数的要求, 只有等第9号与会者到场才能开始。 于是乎, 无聊促使着人们去谈论那更为无聊的话题。
亘古不变的话题, 一个是爱,一个是吃。 人多时谈爱显得私密性不够, 吃,自然而然地成了能端得上台面的唯一谈资。
我一直在查找“民以食为天”的来历, 然而笨拙的我始终没有找到这句近似真理的话是在什么时空背景下被谁创造出来的。 人的贪欲无止境, 在温饱解决之后, 追求食材的新奇和色香味的无限搭配占据了饕餮们的大脑。
屋里坐着的八个人, 泛泛地闲聊着各种菜系的特色。 不知怎么, 大领导冒出了一句野猪肉香。 一个学究模样的人紧追了一句, 吃野猪犯法吧。
一时空气凝固了。 三领导接了话头, 野猪肉太骚,不好吃。 我回过头来看着这位女同志, 直怀疑她是谈亲身感受呢, 还是在有意化解刚才的尴尬。
大领导说,那是你不会做。 三领导接应道, 我做的红烧肉好好吃。 不信我给你看, 边说边划手机找图片。
你说你怎么做, 大领导似乎并不相信。 三领导停止了翻图片, 边说边比划怎么切肉,怎么定型,怎么上色……
流程还没走完, 大领导一脸的鄙夷。 自己不会做,还说不好吃! 你第一道工序就不对。
三领导被扁得心不甘情不愿, 想辩驳什么,终究没有开口。 大领导乘胜追击, 要把大块的肉放在烧烫的锅里皮朝下烙一下, 把毛根都去烧掉就不会腥。
三领导刚要接什么话, 正巧迟到的人推门进来了。 主持会议的二领导趁机说, 人都到齐了, 现在开会……
端起酒杯,我朝朋友说, 别只顾说话, 来,咱俩再走一个。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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