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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女研究生因经济困难不想再读博士被告上法庭 [打印本页]

作者: 秋枫    时间: 2010-5-22 08:37
标题: 女研究生因经济困难不想再读博士被告上法庭
本帖最后由 秋枫 于 2010-5-22 08:39 编辑

女研究生因经济困难不想再读博士被告上法庭
上海交大与叶楠的庭审纪实

http://news.enorth.com.cn/system/2009/05/10/004014705.shtml

内容提要:2004年,上海交大的女同学叶楠,因成绩优异,被美国一所名牌大学入取,攻读硕士学位,当时学校和叶楠说好学费和生活费均由美国大学之付,叶楠非常高兴的办理了退学手续和出国留学的手续,这时交大要求叶楠再鉴一份合同,合同声明叶楠在国外留学期的所有生活费都由她自已承担,拿到学位后必须再回交大深造,再攻博士学位,如果违约,叶楠将赔违约金2万美元,但如果不去,叶楠已经办了退学手续,最后叶楠同意去了美国,叶楠在国外的生活费总计达18000美元,母亲当时下岗,父亲一个月就1800元,父亲根本支付不了这笔生活费,所以叶楠知道家里实在无法可以供她上学了,就退学回家了,结果学位没有拿到,还等到了一张法院的传票,交大要求叶楠赔偿20000美元的违约金,最后法院支持了交大请求。要求叶楠赔付交大20000美元……
作者: 风摆柳    时间: 2010-5-22 09:10
悲哀,穷学生的悲哀!
作者: cn.anqing    时间: 2010-5-22 09:16
鹭鸶腿上劈精肉
作者: hanbin    时间: 2010-5-22 09:51
本帖最后由 hanbin 于 2010-5-22 09:52 编辑

看来此女应该是保研或考研被录取了(可能是直接读博)之后反悔,又想去美国(否则学校为什么要求她硕士读完回来读博?还不是怕浪费掉读研名额),04级应该多半还是公费读研,按说您占用了交大保研或考研录取的名额,又不想读,学校又不可能把这名额转给别的学生,学校就浪费了一个研究生名额,那么多人想保研或考研都受名额所限不能如愿,您只想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无视保研考研的规定,还有啥冤的?!穷不是错,想出国也不是错,错在自私自利,只想自己!您要答应了占用保研名额(或录取名额)就讲点信用,您要想出国就不要占用宝贵的国内读研名额,不要脚踩两只船,两头都拽住~~
作者: 追梦者    时间: 2010-5-22 09:55
真乃!''上海交大密歇根学院学生成绩骄人!!!"学生你要不听话,还帮人家美国大学收回奖学金,生财有道!
作者: 星空0414    时间: 2010-5-22 10:17
hanbin老师说得好,不诚信就是要付出代价,不值得同情。
作者: 05-云栖竹径    时间: 2010-5-22 10:22
看不懂,不是说学费和生活费都由美国大学支付吧,怎么就没钱读书了
作者: 追梦者    时间: 2010-5-22 10:28
诚信也要建立在平等、合理的基础上吧!我看那合同就是霸王合同!
作者: 风铃草    时间: 2010-5-22 10:29
本帖最后由 风铃草 于 2010-5-22 10:31 编辑

是啊,上面不是说学费生活费全部给吗?
难道这女孩糊里糊涂到没搞清楚美国学校给多少钱,就和交大签约了?

那只能怪自己了!
作者: hanbin    时间: 2010-5-22 10:40
就像科大录取了的保送生,转头他又去了北大(假设人家要你),浪费了科大的宝贵名额,想上科大的孩子却上不成,当然要对不诚信的给点惩罚~
作者: hanbin    时间: 2010-5-22 10:50
公费读研是国家下拨研究生经费,一个学校多少公费名额是各学校拼死拼活从上面争来的,就这么浪费掉当然不甘心,况且按规矩,一个学校这一年少召了一名研究生,下一年就会按此名额延续(因为少招了意味着专业人才需求不足或不受欢迎,国家就要把名额转给其他学校),学校不仅这一年招生受影响,以后年年受影响,会让多少人失去机会?算算账就知道,学校告她也是必然的~~
作者: 05-云栖竹径    时间: 2010-5-22 10:57
哎,签订协议/合同一定要慎重啊
作者: 咪咪    时间: 2010-5-22 11:16
经济贫与富都不是违约的理由
作者: 秋枫    时间: 2010-5-22 11:16
这个女孩上交本科毕业,到密歇根读硕士。根据上交与密歇根的交换协议,2校互相承认学历,所以到密歇根读硕可以同时得到密歇根和上交2个学校的学位。但是上交协议要求在密歇根读硕后必须回上交读博,否则,在密歇根读硕期间对方提供的2万美金生活费就要交还给上交,挺复杂的。
这个女孩已经按照要求在密歇根读硕后回上交再读博士,但是因为其母亲生病才放弃正在读的学业的,因此上交要求其退还2万美金密歇根提供的生活费。
在国外读硕再回上交读博,其实没有意思。要么在国外继续读博,要么根本不要出去。但这样可能对上交有利,因为其博士招了国外名校毕业的硕士,可以提高学校声誉。
作者: 咪咪    时间: 2010-5-22 11:26
得到支助,就应该遵守所得支助要求的条件,不能因为你的各种理由而违约
作者: 大宋水师    时间: 2010-5-22 14:57
具体过程不了解,也不想去深入了解。不管什么原因,不管多么值得同情,既然有协议约定,你就得遵守协议。如果有困难,就应该去协商解决。特殊情况使协议不能继续,也要协商解除,而决不能违约。
作者: qian    时间: 2010-5-22 15:03
具体过程不了解,也不想去深入了解。不管什么原因,不管多么值得同情,既然有协议约定,你就得遵守协议。如果有困难,就应该去协商解决。特殊情况使协议不能继续,也要协商解除,而决不能违约。
大宋水师 发表于 2010-5-22 14:57
现在毕竟是法制社会,前车之鉴,要让我们的孩子将来知法、懂法,不能在“法”上吃亏。
作者: susu    时间: 2010-5-22 15:20
签了字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名校的高才生理应知道.女孩当初的选择也是一种博弈,只不过结局太不完美~~
作者: hanbin    时间: 2010-5-22 15:27
这个女孩上交本科毕业,到密歇根读硕士。根据上交与密歇根的交换协议,2校互相承认学历,所以到密歇根读硕可以同时得到密歇根和上交2个学校的学位。但是上交协议要求在密歇根读硕后必须回上交读博,否则,在密歇根读 ...
秋枫 发表于 2010-5-22 11:16

这种合作办学更是纯粹的商业合作行为,自然更要按合同办事,签协议之前不想清楚,想读就读想走就走,显然不行。看来这孩子和家长都是法盲啊~~
作者: 902896    时间: 2010-5-22 16:00
现在毕竟是法制社会,前车之鉴,要让我们的孩子将来知法、懂法,不能在“法”上吃亏。
qian 发表于 2010-5-22 15:03
这话有道理啊,引以为鉴!
作者: 小海    时间: 2010-5-22 17:16
本帖最后由 小海 于 2010-5-22 17:54 编辑

昨天我在CCTV4台看到这个节目的.是在法庭上控辩双方陈述时.我听到女孩方讲:当时交大告诉她学费是美国学校方面出的.生活费是学校项目费里可审请的.(所以她认为是不要自己出的).等到她签证已下来飞机票也已买好.学校才拿出合同要她签.不签不但花了钱及精力.而且退学手续也办好了.不得不签.回国后又再签个合同要她付美金2000元吧.才能退学(博士不读).不签不给硕士学位.我听下来双方都有些......
作者: 咪咪    时间: 2010-5-22 18:16
学校的项目经费能白给你做生活费吗?肯定是有条件的。
作者: 笑笑    时间: 2010-5-22 18:49
科大准备出国的许多同学都是放弃了保研的机会,而申请国外学校的。这样做肯定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不过既然选择了申请国外学校,就不能占据保研名额,这是基本的道德。现代人应该具备契约精神。
作者: 902896    时间: 2010-5-22 20:22
也许情况是该女孩并不真正了解问题的深度,一知半解而已。
作者: 风铃草    时间: 2010-5-22 21:25
家长和孩子全是法盲哦,不管如何,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不是任何理由可以推卸的!
作者: 在路上    时间: 2010-5-22 23:43
好,让很多不明真相的人了解了真相。
作者: 咪咪    时间: 2010-5-23 06:33
上海交大出钱让他的学生去国外读名校硕士,签约回来读博士,这样对交大的招国外名校生的统计有好处吧?
作者: lao90286    时间: 2010-5-23 08:24
科大准备出国的许多同学都是放弃了保研的机会,而申请国外学校的。这样做肯定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不过既然选择了申请国外学校,就不能占据保研名额,这是基本的道德。现代人应该具备契约精神。
笑笑 发表于 2010-5-22 18:49
笑笑说的好。契约自由,但也要因此承担风险。
作者: 风摆柳    时间: 2010-5-23 08:36
渐渐地明白了。
作者: 902896    时间: 2010-5-23 09:48
好,让很多不明真相的人了解了真相。
在路上 发表于 2010-5-22 23:43

作者: 秦川牛    时间: 2010-5-23 10:46
hanbin老师说得好,不诚信就是要付出代价,不值得同情。
星空0414 发表于 2010-5-22 10:17
诚信是为人准则,不诚信就必须付出代价。这个案例是几年前的老案例了,其实,这种情况以前在内地高校(多数是985高校学校自己建立的资助项目)发生的比较多。近些年,随着国家在985学校实施的国家资助留学计划的开展(全国每年5000名额),这种情况发生的比较少了。这个留学计划的名额在科大根本用不完(申请的学生很少嫌花国家的钱太没面子)。这种情况在科大发生的几率基本为零。
作者: 忘忧草    时间: 2010-5-23 12:59
看了楼上这么多贴,受益匪浅啊!
作者: 李青    时间: 2010-5-23 14:28
我们教育孩子从小要诚信,不能出尔反尔,否则自己酿的苦酒自己喝。否则社会秩序就乱了。教训呀!
作者: 少年网事    时间: 2010-5-23 23:43
看的一头雾水
作者: caq    时间: 2010-6-6 07:01
解决这类问题的根本方法在于学校有独立招生的权利和自由,才能使学生和学校的选择度和利益都最大化。现在学校受国家招生计划的限制,而学生的选择却在市场化,当然会有不和谐。总理不是说了吗,要建设和谐的社会,但愿能触动本质。不了解事情的过程,不知道在法庭上会否体现本质的问题而不相互的攻击。本来学校和学生应该不说是血浓于水吧也是目标一致,但是却要短兵相接,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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