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nybill 发表于 2012-9-26 11:23 如果把孩子的行为放到“德行”的角度讨论,那就最好不要“抱以玩笑之心”。 与您商榷,恕冒犯。
lao90286 发表于 2012-9-26 11:47 您的意见很好~~我又重新看了一遍帖子,虽是轻松玩笑的说法,然此处亵渎二字确有不妥(看得出来,我想作者 ...
晚秋归来 发表于 2012-9-26 12:43 赞赏楼主敢于发表不同看法的勇气。 我的看法是: 1.讨论热烈与问题的严重性并不构成必然的因果关系。
大裤子 发表于 2012-9-26 14:40 多大的事儿?天下本无事儿! 论坛名言我喜欢:这就是个科学家集体磨牙的地方 可惜俺目前连磨牙的时间都紧 ...
今越 发表于 2012-9-26 14:10 本来看了你的帖子,我只是一笑了之,论坛嘛,本就是大家发表个人看法的地方。可是老主任和晚秋老师都解释的 ...
雯草 发表于 2012-9-26 20:39 反对过度解读、或以各种方式热炒孩子们日常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