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大家长论坛

标题: 谁知道科大给学生上了哪些保险,学生在校如何看病 [打印本页]

作者: 陕西人    时间: 2009-10-16 15:24
标题: 谁知道科大给学生上了哪些保险,学生在校如何看病
我的孩子今年入学,问她学校给学生们上了那些保险、如何看病、能否报销等她都不很清楚,希望各位帮忙解释解释,在下叩谢!
作者: xiaoche9804    时间: 2009-10-16 15:31
我的孩子今年入学,问她学校给学生们上了那些保险、如何看病、能否报销等她都不很清楚,希望各位帮忙解释解释,在下叩谢!
陕西人 发表于 2009-10-16 15:24

问的好!我也一直想知道此事,有明白的请解答,谢谢!!
作者: xiaoche9804    时间: 2009-10-16 15:35
因为孩子在上高中时就给办了社会医疗保险(卡),现在在科大读书,如何看病?以前办的医保(卡)和现在的科大治疗体系是什么关系?在科大看病、住院、保险、报销及理赔都如何操作?
作者: fengshen    时间: 2009-10-16 15:58
在学校看病一般的药都是一折的。。。

如果确实需要转院治疗,只要校医院同意了。就可以转院。。费用也可以报销。。

至于报销多少我就不知道。。据说报销的比例还可以。。。
作者: 琼儿    时间: 2009-10-16 18:18
我也想知道。。。
作者: 顺溜    时间: 2009-10-17 00:03
是呀!我也想知道。前几天孩子感冒在学校看的花了20多元,报否也不知道。
作者: land    时间: 2009-10-17 10:26
感冒药20多元估计就是药费的一折.可能得自己支付.
作者: 大宋水师    时间: 2009-10-17 11:01
科大学生在校医院看病,类似于公费医疗,所支付的费用,只是个人需担负的部分,大概只有总费用的一成。
一般的小病常常只需要几元钱,有时也许一二十元。

校外医院看病,如4楼fengshen所说
作者: nice    时间: 2009-10-17 11:46
谢谢大宋和fengshen!让我们了解了这些有关科大学生的医疗费用问题。
作者: 忘忧草    时间: 2009-10-17 13:41
谢谢楼上几位,我们也不知道。每次开学时我们总让孩子带一些常用药,以备不时之需。现在看来没这个必要。
作者: 桃源居士    时间: 2009-10-17 17:05
谢谢楼上几位家长,我又了解了新的信息。祝大家周末愉快!
作者: 陕西人    时间: 2009-10-18 04:40
非常感谢大宋、fengshen等的热心回答。
现在知道了一些大概情况,但我更想知道科大的具体规定,最好是文字性的规定,如文件等。下面是安徽省的有关规定,很想知道科大是怎样贯彻执行的,有无相关的文件。在网上目前还找不到。

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安徽省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试行)》
教办[2008]6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和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安徽建设的意见》(皖政[2007]3号)精神和《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皖政[2007]85号)、《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实施意见》(皖政办[2007]10号)的有关规定,为切实保障我省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的基本医疗,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高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本省境内根据国家规定批准设立并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各类院校(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院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招收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位)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统一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
    二、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以省辖市为单位的市级统筹,由高校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缴费及大学生医疗保险证、卡的发放等手续。具体按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住院及门诊特大病统筹与普通门诊统筹相结合的“双统筹”保障方式。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本辖区参保大学生住院及门诊特大病医疗保障的就医管理及医疗费用审核结算等业务经办;各高校负责本校大学生普通门诊的就医管理及医疗费用报销等业务,并协助做好本校大学生住院及门诊特大病就医管理的相关工作。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为住院及门诊特大病医疗统筹基金和普通门诊医疗补助资金两部分,统一纳入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并与高校所在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分块运作,单独建帐、单独核算、封闭运行。
    四、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费用,由学生个人缴费、财政补助和社会资助捐助等渠道筹集的资金组成。其中:
    (一)学生个人缴费。大学生参保的个人缴费暂按每人每年35元的标准执行。
    (二)财政补助资金。2008年,中央财政对参保大学生按每人每年40元标准补助。同时,按照高校隶属关系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财政补助政策规定,由各级财政实行分类补助。即:
    1.省财政供给的高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大学生属地参保,省财政除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补助外,同时按高校所在地参保中小学生的地方财政补助标准予以补助;
    2.市属高校大学生参保,省财政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补助,市财政按对参保中小学生的补助标准予以补助;
    3.中央部属高校大学生属地参保,其基本医疗保险省以下地方财政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补助。
    今后,各级财政补助标准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五、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资金统一纳入省和各市财政预算。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按省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地税局《关于省级财政对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市、县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7]917号)有关规定拨付,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直接划入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财政专户。
大学生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按照省地税局、财政厅、劳动保障厅、民政厅、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费征收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地税[2007]79号)的规定,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
    六、符合参保条件的大学生,按照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于每年10月15日前,以学校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造册,然后统一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并及时足额缴费。学生在每年10月15日后入学、转学或退学的,学校应及时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补充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
    七、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为每学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大学生自办理入学手续、并缴纳参保费用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自高校办理离校及停保手续、并按学籍管理规定注销学籍之日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按照学籍管理规定需办理因病等休学手续的学生,在休学期间,学校为其统一办理参保并及时缴费的,可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八、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不建个人账户,主要支付其符合规定的住院和门诊特大病的医疗费用。大学生住院及门诊特大病就医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按照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大学生门诊特大病的种类和范围,按照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执行,并适当予以放宽,其中,病种范围应包括肾透析、恶性肿瘤、精神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和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
    九、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学生实习和寒暑假、因病休学等法定不在校期间,大学生需在高校所在地之外住院的,可选择居住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部分,由大学生住院及门诊特大病医疗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对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地就医、并按规定办理了转诊手续的参保大学生,其在外地住院就医期间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大学生住院及门诊特大病医疗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大学生异地就医和转诊治疗,按照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对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的管理,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参保大学生就医实行定点管理。本着方便大学生就医的原则,各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对符合定点条件的高校所属医疗机构,应优先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对不具备条件和无医疗机构的高校,可通过委托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方式和途径,确保在校大学生的基本医疗需求。
    要充分利用高校自身拥有的医疗卫生资源,尤其是要注意发挥高校医疗机构在开展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方面的积极作用。
    十二、大学生在读期间应当连续参保缴费。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毕业后稳定就业的,应当随同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属于灵活就业的,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现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劳动年龄段的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可与其就业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合并计算。
    十三、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统筹资金实行学校包干使用办法。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资金,由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当地高校当年实际参保大学生人数,从筹集资金总额中按每生每年30元的标准,于每年10月31日前拨付高校包干使用。当年度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资金有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度超支部分,先由上年门诊统筹结余资金解决;仍然超支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后,由高校和统筹地区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及门诊特大病统筹资金共同分担,其中:高校负担 60%,住院及门诊特大病统筹资金负担40%。
    大学生普通门诊就医管理和医疗费用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各高等院校自行制定。
    十四、建立大学生医疗保险调剂金制度。大学生医疗保险调剂金,从各统筹地区大学生医疗保险住院及门诊特大病统筹基金年度结余中提取,实行省级统一管理。调剂金主要用于支付超过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疑难或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补助,以及各统筹地区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及门诊特大病统筹基金超支部分的补助。
    大学生医疗保险调剂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另行制定。
    十五、大学生住院及门诊特大病统筹基金年度结余,应控制在当年筹资总额的15%以内,累计结余不得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20%。超过部分作为大学生医疗保险调剂金,缴回“省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调剂金财政专户”。
    十六、各高校应切实做好大学生的普通门诊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管理机构,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协同做好在校大学生的医疗管理服务工作,加强高校医疗机构(医务部门)建设,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为参保大学生免费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和建立健康档案等医疗卫生服务。
    十七、本实施意见自2008年9月1日起实施。国家有关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的政策出台后,我省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大学生医疗保险运行情况进行调整。
二○○八年十一月六日

作者: 大宋水师    时间: 2009-10-18 11:02
1.公费医疗不是每所高校都有的,即便实行公费医疗的公立学校中的扩招生很多也是不能享受的。
2.大学生医保是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对大病和住院有用。其日常看病学生个人需要支付的远超公费医疗。
3.大学生医保要个人交保费,没听说交了这笔钱,估计科大还没参加医保,还是公费医疗吧。
4.推行大学生医保主要考虑没有公费医疗的学校,以及为减轻财政与高校负担,甩掉大学生公费医疗的包袱。
作者: sxbjlwl    时间: 2009-10-18 19:27
大宋水师说的对,科大学生是公费医疗,这在中国大学里也是为数不多的;据我所知科大学生看病拿药,西药一折即100元的药费学生只拿10元钱,中成药二折。科大医院也很好,医生水平也高,看病认真;我小孩有一次在校医看病,被科大医生“扣下”又是“检查”、又是住院,最后在医院住了10天院,医疗费一共只花了5元钱。科大还可以看心里医生,但是需要预约,是免费的。我们做家长的就孩子在科大看病问题上完全可以放心。在科大学生个个是强人,学习上竞争异常激烈,可能就因0.5分孩子没有拿到国家奖学金。一定要孩子心态放好,保持平常心。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劳逸结合。在科大由于孩子一天到晚都在学习,非常辛苦。自身免疫力下降,容易生病。我们要告诉孩子:关注生命,热爱生活。科大教学楼大多有空调有时外面很热但是教学楼很凉;学习时要代上外套预防着凉生病。要关心自己、爱护自己。有了好的身体,再加上持之以恒的努力,孩子想得到的荣誉在不知不觉中就得到了;孩子就一定能到达胜利的彼岸。这样的例子在科大举不胜举!
作者: sxbjlwl    时间: 2009-10-18 19:31
更正:孩子住院一周花了29元钱。
作者: 桃源居士    时间: 2009-10-18 19:39
14楼说得好,顶一个!
作者: liw59    时间: 2009-10-18 19:46
"一定要孩子心态放好,保持平常心,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劳逸结合。" 楼上说的太好了!我们应当引导孩子去正确对待自己身边的一切,用一个平常心来处理好学习中的困难和生活中的疑难杂事,关键是要保持一个健康的体魄,加强锻炼就是一个很好的途径,身体健康了去医院自然就少了,有了公费医疗等于给孩子加了双保险,我们就更放心了。
作者: 少年网事    时间: 2009-10-18 21:23
14楼说得好,顶一个!
作者: lao90286    时间: 2009-10-18 22:01
14楼说得好,顶一个!
作者: xiaoche9804    时间: 2009-10-19 16:18
谢谢热心肠的人们!!
作者: 偶然相遇    时间: 2011-8-9 15:42
提起来这个帖子
2011新生家长应该用的着~~
作者: 偶然相遇    时间: 2011-8-9 15:45
看了半天也没完全整明白
还是想请问一下老科学家们

1、40元/年的费用都能干什么
2、这个费用是否包括校园意外出险 如果包括 报销比例有多少
3、各位家长是否都给孩子办了商业意外险和大病
作者: 烟云    时间: 2011-8-9 21:33
谢谢  还没想到这些呢,只是想给孩子准备点常规药,看来不是很需要了,希望科大学子都能健康快乐。
作者: 偶然相遇    时间: 2011-8-9 22:48
谢谢  还没想到这些呢,只是想给孩子准备点常规药,看来不是很需要了,希望科大学子都能健康快乐。
烟云 发表于 2011-8-9 21:33


有条件的话
个人建议常规药还是应该给孩子备点
对于学生而言
难免在校期间磕磕碰碰
很想了解一下交40元/年
是否包括意外险
期望得到了解情况的家长跟帖说明一下
作者: 九天揽明月    时间: 2011-8-10 07:46
8#  大宋水师发表于 2009-10-17 11:01 | 只看该作者
科大学生在校医院看病,类似于公费医疗,所支付的费用,只是个人需担负的部分,大概只有总费用的一成。
一般的小病常常只需要几元钱,有时也许一二十元。

校外医院看病,如4楼fengshen所说


本文来自: 中科大家长论坛(www.ustcjz.cn)

谢谢大宋给我们的介绍。
听惯了大宋的介绍,我添了个毛病,似乎事无巨细,只要大宋没有确认或表态,自己就放心不下,只有大宋表了态,自己才放心。
作者: 大宋水师    时间: 2011-8-10 10:09
科大现在是实行公费医疗,但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大学生都要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科大估计最迟今明年也不得不参加。

参加医保后每年学生每年要交大约35元钱(国家补贴100多元),而报销比例可能就不如现在的公费医疗了。公费医疗是报90%,医保住院有起付门槛,报销比例有几种档,一般不会超过90%(了解下当地的居民医保就知道了)。医保日常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各校不同,到时候才知道。
作者: 大宋水师    时间: 2011-8-10 10:11
新生入学交的160元(40元*4年)是商业保险,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学生平安及住院医疗保险,具体条例俺不清楚。包括意外险,但保额不大。办理保险时,看保险单才知道。根据经验,保险公司会经常调整细则。

医疗险应该是辅助性质的,也就是要按个人实际支付的部分计算。由于科大是公费医疗,这部分通常都很少,所以用处不大,除非有大的意外。以后改居民医保了,可能会用的多些。
作者: 大宋水师    时间: 2011-8-10 10:17
下面转载一个04年的学生商业保险的条款(俺找不到新的),仅供参考,因为这个东西经常在变。
本不想用过时的东西误导大家,但偶然相遇等童子,多次询问,想了解保险内容,就发个旧的供大致了解用吧。


亲爱的同学:您好!
    为了有利于您在校学习期间健康地学习和生活,提高您的医疗保障,中国人寿保险险司专门推出《学生平安及住院医疗保险》。该保险将意外伤害、意外医疗和生病住院医疗融为一体,收费低、保障高。
第一条  保险费(40元/人/年x在学年限)由各班主任统一收齐后,保险公司人员按班(专业)为单位开具收据,保险单正本留存在校医院。
第二条  《学生平安及住院医疗保险》每人每年保险金额:
    保障险种      保险金额
  意外伤害保险     4000元
  疾病死亡保险     4000元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2000元
  疾病住院医疗保险 80000元
第三条  保险责任:
1、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及住院医疗费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实际支出医疗费的80%给付。
2、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因疾病死亡的,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及时续保者不受本条款90日规定的限制。
3、 住院医疗:投保后被保险人因生病住院治疗的费用,按分级累进比例给付:
        分级累进比例给付标准       赔付比例(%)
        0—1000元(含1000元)         55%
        1000—5000元(含5000元)      65%
        5000—10000元(10000元)      75%
        10000—20000元(20000元)     85%
        20000—30000元(30000元)     90%
        30000元以上的部分             95%
第四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拒捕;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七、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者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九、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十、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十一、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十二、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十三、被保险人首次投保前所患未治愈疾病;
十四、被保险人首次参加本保险或者非及时续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罹患疾病。
  发生以上情形,被保险人死亡的,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保险费。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主合同责任免除条款所列情形;
二、被保险人健康护理等非治疗性行为;
三、被保险人以家庭病床、挂床治疗等;
四、被保险人洗牙、洁齿、验光、装配假眼、假牙、假肢或者助听器等;
五、被保险人罹患性病、精神病、精神分裂症;
六、被保险人投保前所患未治愈疾病及已有残疾的治疗和康复;
七、被保险人首次参加本保险或者非及时续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罹患疾病直至痊愈所支出的医疗费用;
八、未经本公司同意的转院治疗。
第五条 保险金的申请
被保险人死亡的,由死亡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
2、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者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被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6、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一、 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由被保险人或者其监护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及主合同的保险单;
2、申请人的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明;
3、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者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诊断证明及病历;
4、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三、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四、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六条 详细的条款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负责解释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合肥分公司
                                            2004年6月18日
作者: 尚妈妈    时间: 2011-8-13 19:16
还没考虑到这些呢,学习学习
作者: 烟云    时间: 2011-8-13 21:26
回复 27# 大宋水师

大宋什么都懂啊,面面俱到,膜拜。。。。。。
作者: xahxah2004    时间: 2011-8-13 22:02
我儿子在东区住院10天(发烧),当时是班主任垫付了500元,后来报销了。平时看病花钱不多。
作者: 七夕    时间: 2011-8-14 10:59
我们新生时交了40*4=160元的商业保险费吗,怎么不知道啊.我们交的4800元的学费里含有这笔费用吗?
作者: 大宋水师    时间: 2011-8-14 12:17
我们新生时交了40*4=160元的商业保险费吗,怎么不知道啊.我们交的4800元的学费里含有这笔费用吗?
七夕 发表于 2011-8-14 10:59


这个不会含在学费里的。开学后体检期间才交的,是孩子自己交的吧。
作者: 奔赴科大    时间: 2011-8-16 21:41
今年收费中有一项基本医疗保险费:35元.是否已改成城镇居民医保?




欢迎光临 中科大家长论坛 (http://ustcjz.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